本校110學年度學生競賽及證照獎學金申請,相關事宜說明如下:
1. 申請對象
(1)競賽: 本校參與校外競賽(含國際競賽及發明展)之在學學生以參賽隊伍為單位,每隊填寫一份申請表, 同競賽同件作品以補助一次為限。
(2)證照: 本校在學學生,每位學生填寫一份申請表。
2. 申請資格
(1)競賽: 獲獎日期為110年5月1起至111年4月30日止。
(2)證照: 取得期間為110年5月1起至111年4月30日止。
3. 收件方式
自111年4月22日起至111年5月15日止,由各系系辦統一收件。
4. 檢附資料
(1)競賽:
A.競賽獎學金申請表(含獲獎證明文件及學生銀行帳戶資料影本)。
B.競賽獎學金成果報告書,每隊一份。
(2)證照:
A.證照獎學金申請表(含相關證照證明文件及學生銀行帳戶資料影本)。
B.證照獎學金成果報告書,(每位學生一份)。
C.學生證影本。
5. 表格下載
相關表單請至產學暨技能發展中心網站下載。
6. 結果查詢
本公告申請資格期間內考取證照或競賽獲獎證明繳交至系辦,上傳至校務基本資料庫,確認上傳後,統一由各系彙整相關資料後送至研究發展處申請並審查,若未上傳至校務基本資料庫之證照則不認列。研發處審核通過後,將名單公告於產學暨技能發展中心網站,請自行上網查詢,將不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