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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目標

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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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
    • 資料來源:建築與室內設計系
    • 日期:2013/11/12

    教育目標

    1. 養成具備基礎理論與實務能力之建築與室內設計人才

    2. 養成具備團隊合作精神,滿足職場需求及有效進行生涯規劃

    3. 養成兼具人文素養及持續成長與學習的能力

    核心能力

    核心能力一:具備創意、美學及人文的素養,並應用於建築與室設的專業能力。

    核心能力二:調查、評估、計畫並整合於空間概念之能力。

    核心能力三:具備跨領域團隊合作及溝通協調之能力。

    核心能力四:發掘問題、提出對策並落實於實務設計之能力。

    核心能力五:瞭解全球趨勢與社會脈動並持續學習之能力。

    核心能力六:實踐專業倫理與社會責任之能力。